集体大红本什么意思?以租代售的房子合法吗?
“以租代售”集体大红本可以买卖吗?集体大红本就是整栋楼一个红本产权证,不能分割,手续证件齐全,也是小产权的一类
集体大红本前身一般以酒店或个工厂宿舍形式楼盘,后期经过改造变为住宅形式进行出售,产权为30—50年
近两年的深圳连环的限购令,小产权也不能新建,房价居高不下。部分购房者选择大红本小产权,购买商、办类房屋,签“以租代售”协议,签有偿使用合同。
所谓的以租代售方式就是将空置的商品房进行出租,并与租房者签订一个合同,在合同期内买所租的房,开发商即以租房时的价格卖给租房者,而租房者在租房期内所交的房租,可以抵冲部分购房款,待租房者付清所有房款后,便获得该房的全部房产权;如果租房者在合同期限内不购房,则作退租处理,先期交纳的租金可以作为房产开发商收取的房租。
中文名 以租代售 外文名 Sale by lease 优 点 打破了租与售相脱节的陈旧模式 风 险 买卖双方都可能遭受损失 特 点 先期所付的租金可以转为购房款
三个优点
一是打破了租与售相脱节的陈旧模式,对买卖双方都有好处。现在许多人害怕一旦交了款,房子出现了问题,怕开发商翻脸不认账,出现的房屋质量问题无法解决。而现在的先租后买就有了先观察房屋质量的时间,消费者心里有数,房屋质量好,就买;反之就不买,只是租一下,不会有太大的经济损失。
二是如果租房者想买下所租的房子时,先期所付的租金可以转为购房款,相当于分期付款,但又比分期付款或银行按揭方式少了不少的利息,因此比较实惠。
三是即使租房人不买房,开发商的房子也没有闲置,昔日的包袱变成了财富。 因此说,以租带售这种新的营销方式给购房者以较大的选择余地,又为开发商自己开拓出了一种崭新的销售市场。
存在的风险
这种"以租代售"过程中存在风险专家表示,这种现象虽然表面看似没有一点破绽,只是针对规避相应税费,可实际上问题却很大。买卖双方都可能在这过程中遭受损失。针对这种"以租代售"售房方式,业内人士解释说:事情的整个过程中,出售者的出售意愿并没有发生改变,依然是当期出售。"以租代售"是在买卖双方达成交易之后,没有立即去办理过户手续,而是等到卖方的购房时间满五年之后再去办理,这在一定程度上达到了规避相应税费的目的,并且市面上也有房主已按这种方式出售房屋。
分析风险:
1、与出租人签“以租代售”协议,约定租赁期限,国家规定不得超过20年。出租人一般是地产开发商。
《合同法》第214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通常此类“以租代售”协议,签订30-40年的租赁期限
2、承租人对“以租代售”的房屋产权情况不了解,存在部分出租人无产权证或无权处分的情况。在此种情况下,承租人一次性支付了相当于购房款的巨额租金,一旦出租人“一房二租”或“先租再售”,承租人很难按租赁合同实现全部租期内的房屋使用权。
3、目前深圳各个区域有很多类似的以租代售的集体大红本,比如布吉,观澜,光明、龙岗、石岩等。有条件最好买现房。在签署此类房屋“以租代售”协议时,一定要对房屋的产权情况有了解,对合同的具体条款的合法性进行确认,并且充分衡量能够保障后续租赁合同履行的有效方法与后续履行租赁转手问题,再做决策。
一是:由于现在房屋的价格具有极大的可变因素涨浮不定,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所签的价格与所要求的"五年限制"之后的该房屋价格很可能是不一样的,如果房屋价格上涨了,那么卖家完全可以宁愿赔偿违约金也不愿意按以前约定的价格卖掉房子。这对于买家来说,则要承担由此带来的诸多的不利后果,甚至能丢失掉购买新房屋的机会。出租年限越长,风险就越高。
二是,如果房屋价格下降了,那么买家也有可能在承租期内解除双方的租赁合同,使得出租人出售房产的目的无法达成。也就是说,收益本身的不确定性将给交易双方违约带来了巨大的变动空间。
三是,站在买房者的角度看,其实和卖房者签订的是附期限合同,这种附期限合同只有期限到期时才生效,如果租房期间双方因为房价等因素有分歧,买房者的利益是不受法律保护的。